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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流程有四环节
发布时间:2010/1/6 阅读:2933 次

日期:2010-01-06 作者:徐博 来源:新华社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 
 
    综合新华社北京1月5日电  (记者徐博)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5日在中国政府网接受在线访谈时表示,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办理流程由发凭证、打电话、办手续和转移资金等四个关键环节构成。
    
    ■发凭证  当一个劳动者离开一个城市,他不能肯定再回到这个城市就业的时候,或者有明确的目的地要到另一个城市就业的时候,他一定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一张他的参保缴费凭证。这个凭证最关键的信息是三项:一是在当地参保的起始时间;二是实际缴费的月数;三是参保期间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是多少。
    
    ■打电话 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已经在网上公布了全国2800多个县级和县级以上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全部联系方式。转移就业的劳动者本人可以通过这个电话查询和咨询有关情况,联系、核对转移接续事务。
    
    ■办手续  流动人员本人或者所在单位向新的就业地提出接续申请,其他的事情由当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办理。
    
    ■转移资金  除了转关系之外,要把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的资金,还有企业、单位缴费规定比例的资金转移到新的就业地。
    
    胡晓义表示,退休人员可在异地领取养老金,不必转移关系。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不影响个人养老保险权益的累积,也不影响个人养老金的计算。他说,养老金的计算只和本人缴费金额、缴费年限相关,地区之间的转移量不会对其产生影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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